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41000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地下车库充电桩安装问题
来信时间: 2025/04/10 15:08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正和一中公园小区住户,前段时间看见书记信箱里有人咨询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的问题,我看你们这边回复是:根据《县城市小区综合管理领导组成员(扩大)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5〕8号)文件规定,由县物业提升专班牵头,组织城管、消防、住建、发改(人防)、供电及属地社区等单位,结合居民安装需求,联合勘察确定地下车库新能源汽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改造施工方案,设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由梅山镇和属地社区负责,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实施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改造费用由新能源汽车业主共同承担,供电系统改造费用由县供电公司负责统筹解决,确保电量负荷、线路铺设到位。目前我县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商讨全县小区地下车库的整改方案,届时将按照规定有序安装和改造。 针对这一决策我是举双手赞成,同时我也愿意承担改造费用,现我的诉求是,这项惠民的好事何时能实施,正和一中小区在不在改造范围内,能给我们一个大约的时间段吗?好让我们有盼头。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办理时间: 2025/04/15 16:4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咨询在正和一中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小区管理办〔2024〕4号)文件规定,自用桩安装条件:申请人持有自有产权车位或产权人同意的租赁车位(租赁期一年及以上)。业主需向属地社区递交申请,再由县城区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监管部门,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对地下车库的消防和供电安全进行把关,现场勘查,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同意安装。如您户拥有地下产权车位的使用权,建议您向属地社区递交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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