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419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疑似大量焚烧电池片类似东西
来信时间: 2025/04/19 03:23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国*新能源厂内疑似焚烧一种东西。去年11月至12月我在国轩新能源厂内发现厂区内三个铁油桶里焚烧类似电池片一样的东西 。请问一下,如果焚烧的是电池一类的东西是否能焚烧?如果不是电池一类的东西,那烧的东西是否对空气有质量污染或者有害?还请政府领导部门重视一下。也希望相关部门对我的疑惑做出解答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经济开发区
办理时间: 2025/04/25 10:55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查,金寨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金家寨路与白马峰路交口,该企业主要生产储能锂电池,未拆解的废旧锂电池可出售给专门单位回收利用,对于无法再利用的废锂电池,应交由专业处置单位通过环保方法进行处理,如高温焚烧或化学处理,以消除电池中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物质。燃烧废锂电池会产生一定的有害气体。
   4月23日,我站工作人员前往金寨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排查检查。经查,该公司为验证产品质量,使用锂电池电芯开展穿刺实验,实验结束后产生的废电芯在空气中极易产生自燃,该公司出于安全等因素考虑,临时采取的方法是将废电芯存放于厂区空地铁桶内,待废锂电池电芯自燃消除安全隐患后,放置于危库房进行暂存。现场要求企业完善废电芯贮存方案,采取真空打包封闭或特定封闭设施存放等方式进行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定期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您再发现此类问题,请及时与我站联系,我站将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电话:0564-270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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