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41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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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低保申请,如何申请 |
来信时间: | 2025/04/19 20:50 |
来信内容: |
我的爸爸妈妈,两个从未没出过远门,只在老家生活了一辈子的一位农村人,没有收入,只靠着父亲每年种点水稻,养家糊口。母亲三十多岁就开始听力下降,以致如今六十多岁,听力已经完全丧失,年轻的时候家庭困苦,劳碌过度,不仅听力差,我妈妈的牙齿三四十岁就已经掉的差不多了,每每想到,我只能回避不愿去接受。这么多年,家里养的些许牛羊,也因为年年天灾人祸,只换回些许绵薄收入,这些年国家政策好,方能重盖新房,有遮风挡雨之所,如若不然,只怕依旧深处深山之中,风餐日晒。前不久,带母亲去接受听力检查,检查结果,听力几乎丧失,根本无法正常交流,带着助听器材,也需在其耳边大声说话才能听见,所以坚定为二级听力障碍,所以在此想问,此种情况可能办理低保?若可办,该如何申办?之前也有向村里资讯,却告知无法办理。因自身为独生子,父母每年的医疗保险等等费用,对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支出,父母无收入,我自身,我没有特殊的职业技能傍身,只能靠出卖体力,赚取一些微薄收入,并且自己因为一些原因,欠了很多外债,一年忙到头,拿到的一些工资也都还了外债,所以在这里想资讯一下,我母亲这种情况可能申请低保?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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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花石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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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4/24 16:57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低保政策,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的一人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民政业务经办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开展调查。
2025年4月23日,花石乡民政分管负责人和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已到你户家中了解情况、宣传低保相关政策。经核查,你户目前四人生活,您本人在合肥上班,月工资6000元左右;母亲听力二级残疾,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 2025年1月份享受临时救助1500元;父母生活均能自理,目前在家经营一家农场(父亲自述有牛13头、羊20余头);叔叔现为竺山村公益岗,同时家庭没有大额的医疗支出。所以你户不符合低保申请标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如有疑问,请与花石乡民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564-5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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