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423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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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来信标题: | 关于在高速下道口及城区主要道路新增[进入城区,关闭远光]指示牌的建议 |
来信时间: | 2025/04/23 23:54 |
来信内容: |
晚间行车时,有很多人直接开着远光,给予闪光提示依然不改,尤其是下高速口过来的车,几乎全是远光,导致对向车视线受影响,基于此,建议在下高速口位置及主要城区出入口位置设置关闭远光灯的提醒标识牌,如有条件,建议针对性开展几次针对夜间远光灯的查处,让远光司机亲自体会被照射后的视线视角,同时借此机会加大宣传力度,提醒驾驶人文明行车,以上提议希望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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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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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4/25 14:4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强制要求设置禁止远光灯警示牌,但夜间滥用远光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我局将指令辖区中队加强夜间执法巡查,重点加强高速下道口及城区路段的管控力度,同时通过现场警示教育、多渠道宣传等方式,引导广大驾驶人规范使用灯光,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黄警官,电话:0564-7165011。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