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425007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
来信时间: 2025/04/25 18:25
来信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 土地对于农民具有深远的意义,它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农民经济来源与生活的保障,同时土地对农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生产资料,更承载着特殊的情感和文化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明确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当土地被征收时,国家必须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体现了法律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 因此,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对于维护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财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就是在法律法规如此清晰地规定下,我很遗憾地得知老家的耕地,邻居无端主张强要我家耕地,乡专班在我家已有证人证言、且有证明历年土地使用情况,而对方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土地归属权的情况下,让我们把土地协商割让给对方。 我们对此处理结果表示强烈不满,已向乡专班表示不接受,希望书记能委派相关人员对此事能重新调查,依照事实来确认土地使用权。 具体事情经过我做了个附件,因为这里无法上传,后续需要我会提供资料。 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时间: 2025/04/29 10:54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预留的手机号码,均无法接通,暂未获取您所反映问题的具体信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咨询土地相关政策,请与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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