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506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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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户口迁入 |
来信时间: | 2025/05/06 13:02 |
来信内容: |
你好,麻烦问一下,我是2004年上学原因,户口迁入上学地。2007年毕业后,迁回去时候,因为说不能迁入村了。
只有迁入镇上户口。变成非农户口了。小孩也是非农户口。
听说5月1号有政策,我们这种类型,户口可以迁回农村,非农户口。家里宅基地房子在父亲名下,可以将户口迁到父亲名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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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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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5/08 17:0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户籍业务办理标准,农村集体土地的户口迁移需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您和您孩子暂不符合迁移到南溪镇丁埠村的条件。目前我局未接到上级新的户籍政策通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公安局南溪派出所邵警官,电话:0564-7727110。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