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香港花园小区的业主,此前已就申请在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一事进行反映,但目前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现再次郑重投诉。前期回复称,依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小区管理办(2024〕4 号)文件,自用桩安装需满足申请人持有自有产权车位或产权人同意的租赁车位(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等条件,且需经相关部门对地下车库消防和供电安全进行现场勘查。同时,依据《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1313 - 2018),地下车库需符合消防安全等多方面要求。经勘查,小区地下车库暂时不符合安装条件,目前正在商讨增设公共充电桩事宜。然而,自上次反馈至今已过去很久,增设公共充电桩的工作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小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依旧突出,给众多新能源车主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小区内新能源车辆数量日益增多,但充电设施的严重匮乏已成为困扰业主的一大难题。许多业主不得不四处寻找公共充电桩,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增加了额外的充电成本。有时为了给车辆充电,甚至需要驱车数公里前往较远的充电站,在排队等待充电的过程中,常常要耗费数小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安排。
基于以上情况,我提出以下诉求:一是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进度,希望政府能够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在香港花园小区合适位置增设公共充电桩的工作进度。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和实施计划,并向业主进行公示,让业主能够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二是重新评估自用桩安装条件,对于符合持有自有产权车位或产权人同意的租赁车位(租赁期一年及以上)条件的业主,能否重新评估其地下车位是否满足消防和供电安全要求。如果部分车位通过局部改造或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能够达到安装条件,希望能够允许业主进行自用桩安装。同时,相关部门可以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业主完成改造和安装工作。三是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推进充电桩建设的过程中,希望贵部门能够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机制,定期向业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答业主的疑问和关切。同时,认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业主的实际需求,确保充电桩建设工作能够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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