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51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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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东城书院开发商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望书记替我们发声 |
来信时间: | 2025/05/13 10:43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我是振宏东城书院的业主。很抱歉打扰您,但是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了,麻烦你百忙中抽空替我们解决一下。我是东城书院的新业主,23年辞去10年叶集的工作拖家带口来到我们金寨发展,到了这边到处找房买房,我买房的标准就是要带自己可以独立使用的露台。当时金寨找了一遍,最后发现东城书院挂了一个响亮的牌子:顶楼洋房带自己可以独立使用的大露台,毫不犹豫买下了它!当时开发商以及售楼部给我们介绍的很清楚,说他们对外宣传的特点就是顶楼带自己可以独立使用的大露台,所以即使他价格比其他任何楼层都贵,但是我们仍毫不犹豫买下了它!现在房子交房了,我们开始打算装修,但是问题来了,我们买下的露台什么都不给操作,即使我们在不违规的情况下搭建阳光房都不行!这让我们很气恼…但是当时给我们宣传的是,我们东西两户带露台的可以自己在不超规定下自由搭建,现在到装修的时候什么都不给,那我们花这么多的钱去买这套房子干嘛。这不是妥妥的欺骗嘛!我们是六口之家,上有老下有小,我们夫妻两就普通职工,为了买这套房子不仅拼尽所有,还得贷款,属实不易。我们顶楼业主们也曾几次集体以及私下跟开发商沟通,但开发商含糊不清,一拖再拖,给我们的最终口径是等等才,请问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是等到你们售楼部都撤了,还是等到你们开发商都跑路的时候了。所以尊敬的县委书记,我们现在的需求是:1.给我们露台旁搭建一堵墙(说明露台确实是我们自己的,还有能保护我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2.按照买房时宣传,在不违规情况下搭建阳光房。如果这些需求都不能满足,那开发商一定要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房子为什么比其他户型贵这么多,为什么虚假宣传,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麻烦书记于百忙之中派遣有关部门实地考察,联系开发商给我们一个切实的解决方案,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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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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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5/15 08:3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城书院小区部分楼栋顶层规划设计为上人平屋面,在确保设施、设备及防水、排水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业主可以免费使用。小区顶楼露台属于公共区域,并非业主私人专属空间,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改建公共区域,不得进行违规搭建行为。私自搭建阳光房、围墙等设施,不仅破坏小区整体规划和建筑外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相邻业主的公共权益及安全。如有疑问,请联系县城管局0564-5188388。 根据规划设计用途、房屋坐落位置及楼层,商品房实行一房一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销售,且均未超过备案价,县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积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县住建局0564-70624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