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52000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农村饮用自来水最低消费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5/05/20 09:29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关于桃岭乡金桥村老百姓使用的饮用自来水存在最低消费问题,最低使用量为3个月7吨水超出部分按2元每吨计费是否合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金叶供水有限公司
办理时间: 2025/05/22 14:31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农村饮用自来水存在最低消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寨县水利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2023〕 88号),第四条中规定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两部制”水价或“单一制”水价。实行“两部制”水价的,每年每户基本水价不超过60元。我公司根据上述文件执行一季度一收费,每季度未使用到7吨水的用户,按7吨水(14元)收取,超出使用7吨水的用户按单价2元/吨收取(不同时收取)。对于常年不在家的居民,可来桃岭乡营业厅办理报停业务,报停时间期限为1年,在此期间中无需缴纳基础水费,一年期满后如需用水需携带身份证到营业厅办理复水申请。后期我公司将加强水费收取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金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桃岭乡营业厅电话0564—7287082,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564-96505。金寨金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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