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523008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划拨土地出让金 |
来信时间: | 2025/05/23 17:33 |
来信内容: |
金寨县兰花苑安置区土地性质为划拨,过户时是否需要缴纳出让金;如需要,怎么缴纳出让金(如按照基准地价比例还是按照房产价格比例缴纳)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办理时间: | 2025/05/28 09:33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兰花苑小区拆迁安置房过户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2选一)。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若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按分摊土地面积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的基准地价(详情请登录金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6596281/37346575.html查看金寨县城区标定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若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按分摊土地面积以交易时土地市场评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为:按照转让份额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保留土地原有登记性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868。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