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624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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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关于金**炎物业服务不达一级标准却按一级标准收费及不当催收的投诉信 |
来信时间: | 2025/06/24 13:45 |
来信内容: |
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
投诉事由:本人系四季澜山小区业主,现就来信标题一事,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恳请调查处理
一、物业服务未达一级标准,却按一级标准收费
根据《金寨县物业服务分等级标准》,一级物业服务应包含以下内容
1保洁服务:公共区域每日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2 安保服务:24小时巡逻,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3设施维护:公共设施完好率≥95%,故障及时修复
4绿化养护:定期修剪、浇水,无大面积枯死现象
然而,物业实际服务严重不达标,具体问题如下
1卫生差:楼道、电梯间、地下车库垃圾堆积甚至还存在人畜粪便,清洁频次不足
2安保差:门禁系统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存在安全隐患,盗窃现象频发
3设施差:电梯故障频发,地面路灯损坏不维修,地库照明不足,监控设施不完善,车辆放在地库安全得不到保障,如车内被盗、被剐蹭等无证据进行报警处理,最终损失由业主买单
4绿化差:新建小区就有草坪枯黄,树木杂草未修剪,影响小区整体环境
5消防差:消防通道长期被车辆占用,无论是消防救援还是日常出行都受到阻碍,且无物业人员进行管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6便民差:电瓶车地面充电位置未规划,地库充电阴暗潮湿存在路面湿滑易摔等人身安全隐患
物业未履行合同义务,却按一级标准(1.7元/㎡/月)收费,涉嫌违规收费损害业主权益
二、物业采取不当方式催收物业费
1上门粘贴催缴单催缴物业费,甚至在非工作时间打扰业主,造成困扰
2 未先行解决服务质量问题,以外包催收电话方式进行催收,涉嫌泄漏业主个人信息
3 拒绝协商整改,对业主提出的服务不达标问题置之不理,只知道收取物业费用,却从未履职尽责
根据《物管条例》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应先履行服务义务,业主在物业未按合同提供服务时,有权要求其整改或协商费用减免。物业公司目前的催收行为涉嫌违规,请相关部门予以调查
三、诉求
1责令物业公司整改,严格按一级服务标准执行,并公示整改计划
2 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服务不达标,应降低物业费
3规范催收行为,禁止骚扰、威胁等不当方式
4调查物业公司是否违规收费,并依法处理
5不是不缴纳物业费,而是要让业主缴的服,挣钱不易,要让每一分物业费实实在在落在物业服务与管理上
6希望各职能部门能走出办公室,到实地倾听民声为民生,汇聚民意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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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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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5/07/02 11:5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小区卫生的问题。经现场核实,目前该小区正处于装修高峰期,随之产生的垃圾较多,县城管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大保洁力度,增加清扫频次,督促保洁主管做好事后监督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关于地库垃圾堆积问题。县住建局已联系建设单位,要求其与物业公司对接,定期清理车库垃圾。 2.关于门禁管理问题。因进出小区的装修人员及装修车辆较多,县城管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门禁管理,对外来车辆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加强小区内部巡查,切实提高小区的安全性。 3.关于电梯故障频发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时,该小区在用的76部电梯运行良好,未发现故障隐患。经查阅近期该电梯维修记录和业主报修记录,发现该小区除57#东电梯于2025年6月18日因抱闸制动器故障导致停梯外,其余停梯故障(12#2单元、49#东、49#西、55#、60#西等电梯因长期挡门导致停梯,57#东、59#东等电梯因异物侵入导致停梯,13#1单元、62#西等电梯因电动车进入电梯报警导致停梯)均由不文明乘梯行为等人为原因导致,且未发生困人事件等安全事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物业、电梯维保公司,要求物业加大巡查力度,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维保单位对故障电梯进行维修,确保业主出行安全。在此也提醒广大业主,按照《安全乘坐须知》的要求,文明乘坐电梯,若乘坐电梯发生故障时,不要惊慌,及时拨打电梯内救援电话96366。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县市场监管局梅山市场监管所0564-7062478。 关于地下车库设施问题。经排查,地库照明灯具安装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部分区域照明电源未开,已联系物业公司处理。如有问题,请联系县住建局0564-7359281。 4.关于小区绿化问题。目前该小区绿化开发商暂未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县城管局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对小区绿化进行管护,维护好小区的绿化环境。 5.关于占用消防通道问题。该小区地面未规划设计地上停车位,现有地下车位完全满足停车需求,有部分车辆占用消防车道,县消防救援局已责令物业限期改正,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一)按照小区前期规划实行人车分流,在一些重点区域设置可移动障碍物,禁止小区地面停车;(二)完善消防通道划线、立牌;(三)加强小区的防火巡查,特别是重点区域的防火巡查;(四)要求物业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配备应急移车设备,确保紧急情况下快速移车,确保小区消防通道畅通;(五)加强各楼栋的疏散通道管理,发现有违停电动自行车及时清理。 6.关于充电桩位置规划问题。前期该小区地面未规划设计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棚,县城管局已与属地社区对接,后期将考虑在小区合适位置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棚。 关于地库路面湿滑问题。经查,未发现地库存在渗漏水问题,部分区域地面存在冷凝水现象。产生冷凝水的主要原因是当前我县正处于梅雨季节,空气湿度大,同时该地库地面为不透水环氧树脂地坪,冷凝水只能靠挥发散失,导致部分地面存在潮湿问题,梅雨季节过后,将恢复正常。 7.关于物业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问题。经查,该公司在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张贴有2023年10月18日在县物管中心和县发改委申请通过的《金寨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价格备案表》,备案物业服务收费价格1.7元/平/月(含物业公共服务费1.1元/平/月、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0.4元/平/月、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0.2元/平/月),同时该公司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与小区业主约定的物业服务价格与上述备案价格一致,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在物业服务收费过程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该小区开发企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7元/平方米,优惠后实际收费最高为1.5元/平方米。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交,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县城管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依法依规文明催收物业费,不得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困扰。同时,县城管局将配合属地社区对该小区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委托第三方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如全年考核结果排名靠后,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将建议业委会对现物业进行解聘。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