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62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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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投诉四季澜山物业收费与服务不匹配 |
来信时间: | 2025/06/24 14:21 |
来信内容: |
本人系四季澜山小区业主,现就金地日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未按一级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却按一级标准收费,以及采取不当方式催收物业费等问题,向贵部门提出投诉,恳请调查处理。
一、物业服务未达一级标准,却按一级标准收费
根据《金寨县物业服务分等级标准》,一级物业服务应包含以下内容:
1. 保洁服务:公共区域每日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2. 安保服务:24小时巡逻,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3. 设施维护:公共设施(电梯、楼道灯等)完好率≥95%,故障及时修复;
4. 绿化养护:定期修剪、浇水,无大面积枯死现象。
然而,物业公司实际服务严重不达标,具体问题如下:
1. 卫生管理差:楼道、电梯间、地下车库垃圾堆积,清洁频次不足;
2. 安保缺失:门禁系统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存在安全隐患;
3. 设施维护滞后:部分电梯故障频发,小区地面路灯损坏无人维修,地库照明不足;
4. 绿化养护不到位:草坪枯黄,树木杂草长期未修剪,影响小区环境;
5.消防通道长期被车辆占用,无物业人员管理,存在消防隐患;
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却仍按一级标准(1.7元/㎡/月)收费,涉嫌违规收费,损害业主权益。
二、物业公司采取不当方式催收物业费
1. 上门粘贴催缴单催缴,甚至在非工作时间打扰业主,造成困扰;
2. 未先行解决服务质量问题,直接以外包催收电话等方式威胁,涉嫌泄漏业主信息;
3. 拒绝协商整改,对业主提出的服务不达标问题置之不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先履行服务义务,业主在物业未按合同提供服务时,有权要求其整改或协商费用减免。物业公司目前的催收行为涉嫌违规,请贵部门予以调查。
三、业主诉求
1. 责令物业公司整改,严格按一级服务标准执行,并公示整改计划;
2. 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若服务不达标,应降低物业费或退还多收部分;
3. 规范催收行为,禁止骚扰、威胁等不当方式;
4. 调查物业公司是否违规收费,并依法处理。
恳请贵部门尽快介入调查,督促物业公司整改,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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