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625005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公办幼儿园设置
来信时间: 2025/06/25 15:13
来信内容: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中央城小区没有公办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学不方便。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办理时间: 2025/06/27 15:04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2019年出台的《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皖教〔2019〕5号)第三章第八条要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但中央城小区幼儿园建设时间较早(2016年投入使用),其配套幼儿园产权在小区开发商名下,未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目前无法将其举办成公办园。您可就近到蓝城和惠民家园小区入公办园,也可以到思源雅苑小区入普惠性民办园。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64-70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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