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627006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人社局的回复答而非所问
来信时间: 2025/06/27 20:39
来信内容:
人社局: 我问的是:在没有得到退休通知前已经缴过的养老金的否必需退回,如何退问题。而金寨县人社局所回答的是“关于退休待遇核定时点问题”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后停止缴费,而没有说到必退。我对金寨县人社局2025/06/25 14:38的回复,不满意!请正面回复。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人社局
办理时间: 2025/07/01 10:46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微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皖人社秘〔2019〕110号)第二款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未按时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造成参保人员多领工资待遇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追缴,单位持工资退回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发手续,个人多缴的养老保险费(含职业年金)退还本人。您的法定退休年龄为2022年3月,您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的缴费为多缴养老保险费,根据政策要求,县人社局已于2022年10月将多缴的养老保险费退还给古碑镇人民政府,请与古碑镇人民政府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 7060721。                                     

       金寨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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