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707005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投诉书香弘苑物业
来信时间: 2025/07/07 10:21
来信内容:
本人为书香弘苑业主,现就物业长期缺失服务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与建议:一是基础服务缺失。基础的楼道卫生清洁及垃圾清理缺失问题相信城管局领导经常处理相关投诉,此处不多赘述。建议压紧压实物业责任,加入动态考核机制,短期内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效。二是管理不到位。本人为25栋业主,24年6月本楼栋电梯损坏,物业报修两周后仍未有进度,拨打12345后方才得以解决;当前25栋前人防入口处玻璃被人为打碎一年有余,未得修缮,人防楼梯拐角处两个月前有人大便一直未被发现且清理,散发恶臭,令人作呕;25栋楼下电瓶车电池经常被盗,物业称为监控死角,建议停在地上有监控的地方,业主的财产受到侵犯,个人认为物业作为提供服务的合同方应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加强小区防卫,而不是对业主提出要求,属实倒反天罡,难道负一楼不属于我小区物业的管理范围?以上问题暴露出物业存在日常巡查缺失、基础工作流于形式、员工存在倦怠思想、出现问题推脱责任的问题。建议尽快处理楼梯大便滞留及玻璃更换的问题,在小区内监控死角加装监控探头,发现不文明的行为予以公开,对偷盗行为予以打击,对物业巡查缺失责任人追究其责任;三是信息不公开,小区门闸口、电梯内均有广告,但物业公司从未公开过收入支出明细,业主有理由认为其涉嫌职务侵占。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需每半年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现要求物业公开自2021年起所有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张贴于小区显眼处,如曾有公开,请提供相关文件照片视频证明;四是业委会罢免物业的问题。24年3季度书香弘苑物业在商住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排名本县倒数第二,24年4季度排名倒数第三,25年1季度排名倒数第二,建议物业负责人搭台进行交流发言,每一次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物业各岗位共同的努力,这么稳定的成绩也展示出其“次次口头整改、均未到位”的躺平工作态度。我在其他信箱留言回复中看到“如全面考核结果排名靠后,将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现物业进行解聘”,本小区业委会不知何时能够公示近期近期工作要点与工作计划,麻烦城管局领导可否将业委表决制度及更换物业的相关流程分享一下,本人想为业委会工作尽一些绵薄之力,切实维护业主权益。本人为第一次在书记信箱写信,比较冗杂,麻烦领导针对我提出的四点问题一一回复,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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