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71200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金寨县毓秀家俱城物业乱收电费
来信时间: 2025/07/12 09:32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我们在毓秀家俱城开盘时购买的门面房,至今近10年了,开发商仍然没有给我们商户开通独立的电户,物业每月收取我们的电费高于市场上门面房的标准电费,以前收我们1度电0.855,今年6月份开始又涨到1度电1.055,当我们商户拒缴时物业给又我们发停电通知。现在建材生意都不好做,我们要求开发商给我们购买门面的商户开通独立的用电户头,恢复门面房用电的标准价格,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办理时间: 2025/07/17 08:31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毓秀家居城为商业综合体,前期规划是转供电。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已与约谈该物业负责人,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加收任何未获批准的费用,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违规收费行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物业公司整改情况,若其仍未改正违规行为,我局将联合市监部门及物价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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