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0804009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金寨县公证处有关房产继承收费标准
来信时间: 2025/08/04 15:54
来信内容:
2025年4月父亲突然离世,7月底陆续处理完父亲后事; 涉及一件重要事是父亲生前登记名下的金寨县青山镇商品房一套,目前我和姐姐商量后决定将房屋转登记母亲名下作为其养老使用;(爷爷奶奶早已去世) 目前咨询金寨县公证处得知,房产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只要子女愿意可以将原属父亲那一半继承给母亲,费用大概是“父亲那一半面积”*60元/平,即房屋面积106平除以2,再乘以60元/平,即需3180元公证费; 我们是再普通不过的小镇老百姓,房子是父亲努力奋斗一生可留下的唯一家庭资产;且家庭内部对于继承母亲意见一致,没有分歧。我的投诉诉求是:我们只是想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更新成我母亲的名字,且是家庭内部人员转移、不存在买卖关系,为何公证需要如此昂贵的费用?了解到公证处是国家下属的事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为人民提供公众便利服务的,这种收费是否也与公证处使命愿景不符呢。以上事实还请领导体恤民情,普惠为民,合情处理。盼复谢谢。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司法局
办理时间: 2025/08/06 16:08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金寨县公证处属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系独立法人,其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主要来自于业务收费。当前收费标准执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证服务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90号》及《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降低我省部分公证服务价格等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4〕661号)》关于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和上限价格的规定。证明财产继承房产类(即我县普通住宅)收费标准:“市县100平方米以内部分每平方米60元,超过100平方米的部分每平方米50元”。您咨询继承的房产系乡镇国有土地商品房适用上述标准。经计算所涉及的房屋面积106平米,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未书面约定,所以您父亲的遗产为该房产的一半产权份额即53平米,再乘以60元/平,公证费为3180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办理,请联系金寨县司法局0564-7603512。

                

                                              金寨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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