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 解读
为深入推进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工作,实现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5年12月5日前反馈至县民政局,反馈渠道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4日至12月4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QQ邮箱1666213340@qq.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至金寨县新城区政府路金寨县民政局203室(邮编:237300),来信请注明“《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方式:王主任,0564-7062026。
金寨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4日
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
(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工作,实现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5月,通过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终期评估验收。到2027年底,县域养老机构标准化适老化全面达标,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管评估机制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养老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互助式养老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基本建成“分级分类、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供给多元、服务优质、监管有力”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1.实施公建养老机构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摸排公建养老机构设施现状及改造提升需求,整合统筹财政资金,重点围绕设施破损维修、功能用房拓展、消防安全提升、适老化改造等内容,按照先急后缓原则,优先整改安全问题,其余逐步推进,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机构养老床位紧缺乡镇扩大供给。全面摸排闲置校舍、公房等存量资源,开展可行性评估,优先在养老机构床位紧缺乡镇,改建兜底性基础性养老服务设施。积极争取新建养老机构项目立项落地,发展普惠型与特色化专业照护机构。鼓励经营主体利用自有房屋改造建设“家门口的养老院”,引导小微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国控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失能失智特困群体集中照护能力。重点支持养老机构增设失能、失智、认知症老年人照护专区或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组织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实施,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照护补贴,完善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机制。常态化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情况,确保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5%以上。(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完善涵盖安全、膳食、护理、管理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和综合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与评估体系。建立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监管与退出机制。实施养老机构绩效评估奖补,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康复锻炼和文化娱乐项目,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功能
5.持续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确保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备达标。通过租赁、置换等途径,解决龙岗、红村、新河、红源等4个社区养老用房问题,推进“一老一小一残”服务综合体建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中心、县国控集团,梅山镇人民政府)
6.拓展丰富社区公共养老服务模式。全面建立城区老年人信息库,提升推广郑岭社区“岭上有约”“无职党员先锋培树工程”综合便民服务模式,整合社区网格治理、物业家政、志愿服务等资源,试点推广“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统筹兜底性、嵌入式、市场化服务方式,拓展助餐、助洁、助医、助急等上门助老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社工部、县民政局,梅山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创新
7.夯实农村养老服务组织阵地。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年度绩效评估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将养老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类组织共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村(社区)“两委”要把服务老年人作为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动态更新、覆盖全体的老年人情况和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清单,严格落实农村养老“三项制度”,对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有效统筹资源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推进农村幸福院优化布局提质增效。修订完善老年助餐实施方案,制定老年食堂分类差异运营补助和困难刚需老人送餐补贴措施,促进提升老年食堂助餐率和刚需老人送餐服务辐射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村幸福院增加托养功能,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养老床位。选择条件成熟的自然村庄,利用闲置公房、空闲民房,试点建设养老互助点。没有幸福院、老年食堂的村,要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打造互助养老阵地,引导开展邻里搭伙等方式解决刚需老人助餐。统筹资源,结合实际,多方式保证农村幸福院全天开放,将幸福院打造为老年人活动聚集地。(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试点探索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制定农村互助式养老试点方案,先期在古碑、白塔畈、流波䃥、槐树湾、沙河、桃岭6个乡镇开展试点,指导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参与村级养老服务,制定村级互助式养老激励支持措施。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老年人组织,统筹各类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村集体资金、村级互助社和慈善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积分等方式,探索发展“养老公益岗”“低龄助高龄”“邻里互助”“时间银行”等助老服务模式。总结推广古碑镇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一体化试点经验,鼓励养老机构托管农村幸福院、老年食堂,采取“中心+站点”方式,推动养老机构向居家和社区延伸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委社工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智慧养老科技赋能
10.推进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开发涵盖机构管理、居家服务、政府监管、应急调度、支付结算、人才培训等功能模块的系统,推动与卫健、医保、人社、民政(殡葬、低保)等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对全县养老机构入住率、服务工单、应急警报、资源分布等数据的实时全景可视化调度。实施智慧助餐管理系统升级,增设就餐结算人脸识别、送餐等居家上门服务统计功能。(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试点。落实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试点有关要求,依托县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构建“智能监测+火灾预警+联动响应”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县域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全时监测、风险即时预警、险情协同处置。(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局)
12.推广居家养老智慧终端运用。总结古碑镇可视化智慧居家服务平台和古碑镇、白塔畈镇特殊困难高风险家庭AI监护试点成果,采用特困群体政府兜底、普通家庭宣传引导自行负担两种方式,稳妥推广居家养老智慧终端运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深化医养融合发展
13.提升养老机构巡诊和家医签约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医养签约服务标准内容,优化细化巡诊制度,对养老机构失能卧床老人加大巡诊频次、加强照护指导。家庭签约医生上门巡诊要与互助社养老探视关爱做好结合,重点加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家庭照护指导。加强医养签约服务指导评价,将医养服务成效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挂钩。(牵头单位:县卫健委;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
14.推动医疗机构医养中心规范发展。持续推进医疗闲置病床向养老床位转型,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住院免陪照护等医中设养项目。试点推动乡镇卫生院在养老机构内开设中医康复理疗服务。确定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床位费、护理费等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医养中心从事一线护理在职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绩效薪酬。争取将更多康复护理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医保报销标准。对接省医保局申请先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逐步扩大康复类疾病按床日付费试点病种范围,对需后续住院治疗的病人实施分类付费。(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
(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5.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培育。依托安徽金寨技师学院专业机构,实施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提升养护人员年轻化专业化水平。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紧缺人才培训力度,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充实到医养结合服务队伍。落实养老从业人员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补贴等政策待遇,加大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轮训力度,推进养老机构持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才配备达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研究扶持政策,强化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牵头做好重点任务项目的经费测算与统筹保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强化日常指导。将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加强推进形势分析指导。
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我县作为国家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县,在三级养老网络建设、医养融合发展、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县民政局牵头起草了《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2025-2027年)》。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两办先后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三、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专题调研乡镇敬老院、老年食堂运营、农村互助式养老等养老服务建设情况,明确要求探索“金寨模式”。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座谈商讨,形成《方案》初稿。《方案》先后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并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部门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本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2025-2027年)》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三个方面。
(一)主要目标。到2026年5月,通过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终期评估验收。到2027年底,县域养老机构标准化适老化全面达标,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管评估机制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养老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互助式养老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基本建成“分级分类、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供给多元、服务优质、监管有力”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二)工作重点。围绕六大任务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摸排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需求,按照先急后缓,优先整改安全的原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分年分批实施改造升级,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对敬老院床位紧缺的乡镇,利用校舍等闲置公房实施改造,增加床位供给。提升失能失智特困群体集中照护能力,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
2.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功能。着力解决龙岗、红村、新河、红源等4个社区养老用房问题,持续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将养老服务融入城市社区治理,拓展丰富社区公共养老服务模式。
3.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创新。夯实农村养老服务组织阵地,推进农村幸福院优化布局提质增效。先期在古碑、白塔畈、流波䃥、槐树湾、沙河、桃岭6个乡镇开展试点,探索发展“低龄助高龄”“邻里互助”“时间银行”等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
4.推进智慧养老科技赋能。推进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建设。总结古碑镇可视化智慧居家服务平台和古碑镇、白塔畈镇特殊困难高风险家庭AI监护试点成果,稳妥推广居家养老智慧终端运用。
5.深化医养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机构巡诊和家医签约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医疗闲置病床向养老床位转型,开展安宁疗护、住院免陪照护等医中设养项目。争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康复类医保支持政策。
6.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安徽金寨技师学院专业机构,实施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落实养老从业人员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补贴等政策待遇,推进养老机构持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才配备达标。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工作专班、强化资金统筹和建立工作指导机制三个方面。
五、工作目标
到2026年5月,金寨县通过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终期评估验收。到2027年底,金寨县县域养老机构标准化适老化全面达标,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管评估机制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养老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互助式养老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基本建成“分级分类、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供给多元、服务优质、监管有力”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无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5年12月5日 16时58分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4日,《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线下渠道反馈意见共2条,采纳2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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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反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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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文:试点探索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中探索发展“低龄助高龄”“邻里互助”“时间银行”等助老服务模式。建议加上“养老公益岗”服务模式 |
是 |
该段修改为:“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老年人组织,统筹各类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村集体资金、村级互助社和慈善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积分等方式,探索发展“养老公益岗”“低龄助高龄”“邻里互助”“时间银行”等助老服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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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文:“依托安徽金寨技师学院专业机构,实施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提升养护人员年轻化专业化水平。”建议加上“开展县域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更明确 |
是 |
该段修改为:依托安徽金寨技师学院专业机构,开展县域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实施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提升养护人员年轻化专业化水平。 |
文件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金政办秘〔2025〕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方案
(2025—2027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工作,实现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5月,通过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终期评估验收。到2027年底,县域养老机构标准化适老化全面达标,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管评估机制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养老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互助式养老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基本建成“分级分类、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供给多元、服务优质、监管有力”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1.实施公建养老机构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摸排公建养老机构设施现状及改造提升需求,整合统筹财政资金,重点围绕设施破损维修、功能用房拓展、消防安全提升、适老化改造等内容,按照先急后缓原则,优先整改安全问题,其余逐步推进,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机构养老床位紧缺乡镇扩大供给。全面摸排闲置校舍、公房等存量资源,开展可行性评估,优先在养老机构床位紧缺乡镇,改建兜底性基础性养老服务设施。积极争取新建养老机构项目立项落地,发展普惠型与特色化专业照护机构。鼓励经营主体利用自有房屋改造建设“家门口的养老院”,引导小微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国控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失能失智特困群体集中照护能力。重点支持养老机构增设失能、失智、认知症老年人照护专区或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组织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实施,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照护补贴,完善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机制。常态化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情况,确保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5%以上。(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制定完善涵盖安全、膳食、护理、管理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和综合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与评估体系。建立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监管与退出机制。实施养老机构绩效评估奖补,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康复锻炼和文化娱乐项目,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功能
5.持续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确保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备达标。通过租赁、置换等途径,解决龙岗、红村、新河、红源等4个社区养老用房问题,推进“一老一小一残”服务综合体建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中心、县国控集团,梅山镇人民政府)
6.拓展丰富社区公共养老服务模式。全面建立城区老年人信息库,提升推广郑岭社区“岭上有约”“无职党员先锋培树工程”综合便民服务模式,整合社区网格治理、物业家政、志愿服务等资源,试点推广“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统筹兜底性、嵌入式、市场化服务方式,拓展助餐、助洁、助医、助急等上门助老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社工部、县民政局,梅山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创新
7.夯实农村养老服务组织阵地。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年度绩效评估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将养老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类组织共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村(社区)“两委”要把服务老年人作为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动态更新、覆盖全体的老年人情况和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清单,严格落实农村养老“三项制度”,对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有效统筹资源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推进农村幸福院优化布局提质增效。修订完善老年助餐实施方案,制定老年食堂分类差异运营补助和困难刚需老人送餐补贴措施,促进提升老年食堂助餐率和刚需老人送餐服务辐射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村幸福院增加托养功能,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养老床位。选择条件成熟的自然村庄,利用闲置公房、空闲民房,试点建设养老互助点。没有幸福院、老年食堂的村,要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打造互助养老阵地,引导开展邻里搭伙等方式解决刚需老人助餐。统筹资源,结合实际,多方式保证农村幸福院全天开放,将幸福院打造为老年人活动聚集地。(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试点探索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制定农村互助式养老试点方案,先期在古碑、白塔畈、流波䃥、槐树湾、沙河、桃岭6个乡镇开展试点,指导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参与村级养老服务,制定村级互助式养老激励支持措施。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老年人组织,统筹各类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村集体资金、村级互助社和慈善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积分等方式,探索发展“养老公益岗”“低龄助高龄”“邻里互助”“时间银行”等助老服务模式。总结推广古碑镇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一体化试点经验,鼓励养老机构托管农村幸福院、老年食堂,采取“中心+站点”方式,推动养老机构向居家和社区延伸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委社工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智慧养老科技赋能
10.推进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开发涵盖机构管理、居家服务、政府监管、应急调度、支付结算、人才培训等功能模块的系统,推动与卫健、医保、人社、民政(殡葬、低保)等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对全县养老机构入住率、服务工单、应急警报、资源分布等数据的实时全景可视化调度。实施智慧助餐管理系统升级,增设就餐结算人脸识别、送餐等居家上门服务统计功能。(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试点。落实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试点有关要求,依托县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构建“智能监测+火灾预警+联动响应”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县域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全时监测、风险即时预警、险情协同处置。(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局)
12.推广居家养老智慧终端运用。总结古碑镇可视化智慧居家服务平台和古碑镇、白塔畈镇特殊困难高风险家庭AI监护试点成果,采用特困群体政府兜底、普通家庭宣传引导自行负担两种方式,稳妥推广居家养老智慧终端运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深化医养融合发展
13.提升养老机构巡诊和家医签约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医养签约服务标准内容,优化细化巡诊制度,对养老机构失能卧床老人加大巡诊频次、加强照护指导。家庭签约医生上门巡诊要与互助社养老探视关爱做好结合,重点加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家庭照护指导。加强医养签约服务指导评价,将医养服务成效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挂钩。(牵头单位:县卫健委;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
14.推动医疗机构医养中心规范发展。持续推进医疗闲置病床向养老床位转型,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住院免陪照护等医中设养项目。试点推动乡镇卫生院在养老机构内开设中医康复理疗服务。确定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床位费、护理费等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医养中心从事一线护理在职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绩效薪酬。争取将更多康复护理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医保报销标准。对接省医保局申请先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逐步扩大康复类疾病按床日付费试点病种范围,对需后续住院治疗的病人实施分类付费。(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
(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5.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培育。依托安徽金寨技师学院专业机构,开展县域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实施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提升养护人员年轻化专业化水平。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紧缺人才培训力度,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充实到医养结合服务队伍。落实养老从业人员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补贴等政策待遇,加大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轮训力度,推进养老机构持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才配备达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寨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研究扶持政策,强化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牵头做好重点任务项目的经费测算与统筹保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强化日常指导。将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加强推进形势分析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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