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511060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状**小区物业恶意催要物业费
来信时间: 2025/11/06 10:36
来信内容:
本人是万****府小区业主,物业费已经缴纳至2024年12月31日,计划2025年12月31日缴纳,从不拖欠物业费,不知道何故雅**物业公司多次发催要物业短信以及所谓律师函,态度恶劣,给我们电话拉黑,拒绝沟通。我自认为并无违法行为,请相关部门介入管理。雅**物业在小区管理阶段,管理混乱,这个我就不多说了。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城管局
办理时间: 2025/11/12 08:56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反映状元府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问题,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交,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经了解,状元府前期物业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退出小区,近期对服务期间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催收。县城管局已联系前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依法依规文明催收,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小区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新物业公司将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更高的服务标准及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业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