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10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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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来信标题: | 兰花苑物业管理混乱 |
| 来信时间: | 2025/11/08 17:59 |
| 来信内容: |
领导你好,兰花苑物业管理混乱,小区内部十字路口主要道路上摆摊严重,严重影响了行车安全,估计这是金寨唯一一个在小区内部摆摊物业不管的小区,我们交物业费是干嘛的呢,是服务业主的,这种事情物业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样都是安置房,看看桂花苑的管理,跟环境,再看看兰花苑我个人认为这个物业没有管理能力,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养狗不栓绳从物业面前过,都不带说一声的,是不是因为这是安置房管理人员跟这些人都搞着人情世故,特别在夏天的晚上,冬天的白天,摆摊多,老头老太太一群人围着带着小孩,那个地方还是正中间的位置,今天下雨都有人拿着喇叭在拿卖板栗,国家允许摆摊不假,但是也不是哪里都可以摆摊吧,更有甚者在过年前,直接在小区里面煮着水一边拔鸭毛,鸡毛,牛肉猪肉直接挂着在内部十字路口叫卖,物业根本不制止,我们交着跟商品房同样的物业费,却享受不到商品房的环境,金寨唯一一个这种环境的小区估计就是兰花苑了吧,至少我没见过别的小区允许这种事情发生,这种情况到底怎么样才不会发生?有人管吗?有人投诉也就管个两天,过段时间一切照旧,小区乌烟瘴气,管理混乱,不知道这些管理人员在干嘛?保安在干嘛,其他小区如果有这种情况,监控看到了当时就有人过去制止了吧。在小区楼下还有直接用发动机驱动的摆摊机器都有,声音震耳欲聋,这些物业没看到吗?没听到吗?请各位领导管一管希望以后没有这种情况发生,给我们一个良好的安静的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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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金寨县梅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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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5/11/17 09:27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针对您反映小区乱摆摊的问题,县物管中心和梅山镇黄林社区高度重视,立即对接兰花苑小区物业,于2025年11月12日晚,会同县城管局、江店派出所、物业公司开展集中整治,现场查看小区摆摊情况,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劝离引导工作。当前,小区内流动摊贩已经全部劝离,同时我们也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逻,发现流动摊贩摆摊的情况要及时劝导制止。 2.针对您反映小区物业不作为的问题,2025年11月12日,县城管局、黄林社区已经严肃约谈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其端正工作态度,加强对小区流动摊贩、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噪音扰民等各种问题的管理,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整改反馈工作。 如您和其他群众在后续日常生活中发现小区物业在服务小区居民方面仍然存在类似问题,请直接联系梅山镇黄林社区,联系电话:0564-7332799;梅山镇政府,联系电话:0564-27010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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