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1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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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来信标题: | 投诉学府春天小区17栋804经常工作日下午一点多装修,屡禁不止 |
| 来信时间: | 2025/11/21 14:34 |
| 来信内容: |
1.在10月9日8点30分左右噪音,在10月11日1点钟左右装修发出噪音,在10月13日1点50分左右装修钻地,在10月14日1点钟左右装修发出巨大噪音,中间偶尔不太大 我也就咬咬牙算了,结果在11月21日中午1点半至2点,发出巨大噪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其第六十六条明确,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需限定作业时间并防减噪声污染。结合实操要求,通常允许的装修时段为工作日8:00 - 12:00、14:00 - 18:00,禁止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00 - 14:00、18:00至次日8:00开展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2.在10月23日装修导致我家太阳能板上面全是水泥浆 至今未清扫,依据《民法典》第288条、第296条,楼上业主装修时需遵循相邻关系的公平合理原则,尽量避免损害相邻业主的财物。同时按不少地方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需采取措施防止粉尘等污染环境与他人财物,所以楼上要为装修造成的太阳能板污染负责,你可要求其排除妨害(清扫污染)。若污染致太阳能板损坏影响使用,还可索要相应赔偿。
3.物业只会和稀泥 劝人理解 明明违法的事情 不做到明令禁止 法律需要人情理解吗
4.社区也不作为 把问题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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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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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5/12/01 17:28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一是反映学府春天业主装修噪音扰民的问题,2025年11月21日13:35,县城管局收到业主反映问题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对804室的装修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并现场值守至14:15,确保其停止违规施工。针对该户多次在工作日12:00-14:00期间违规装修的行为,已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相关规定,明确向其告知禁止在禁噪时段开展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若再次违规装修,县城管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二是反映太阳能板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将及时响应,随时随地上门处理,县城管局将督促物业公司整改到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