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20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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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来信标题: | 学府壹号院居委会成立 |
| 来信时间: | 2025/12/04 12:21 |
| 来信内容: |
学府壹号院从首户交房已满两年,按要求只需入住满30%即可成立业主委员会,为啥现在不于成立。同时物业管理未达一级物业要求,为啥顶格收取物业费。物业管理部门说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跟物业沟通物业费等其他事物,现又不于成立业主委员会,你让我们怎么去处理,所以我们只能被动承受这高昂的物业费?如果物业按一级物业要求去管理小区我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这物业服务明显不达规范。我们小区是新小区,小区电梯维护需要一户每年600多的维护费?我想问金寨县已经这么发达了吗?县平均工资是多少?还有纪检通报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积极交物业费?请问你们纪检部门是否提前查询过为啥不交物业费?我们小区业主都在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和物业以及社区的正常沟通,保证我们小区业主的个人利益,同时我们也没有采取极端措施,我们也没有恶意拖欠物业费,我们想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但是你们又说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现在要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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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金寨县梅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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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5/12/15 09:53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选举业委会或者更换业委会成员是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时,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报送有关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等,才具备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经查,学府壹号院小区于2023年1月交付2栋楼(5号楼和8号楼),2023年3月31日才开始全面交房,共有住户928户,截至2025年11月底,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协议的共421户,社区网格员入户登记370户,因此暂不符合成立小区业委会的条件。一旦符合条件,梅山镇郑岭社区将依法依规按照程序成立学府壹号院小区业委会。如有疑问,请联系梅山镇郑岭社区0564-7357543。 关于您反映物业费问题。经核查,该小区物业公司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为一级,收费标准:基础服务费1.1元/平方米、电梯运行维修费0.4元/平方米、二次供水运行维修费0.2元/平方米,共计1.7元/平方米。该收费标准是依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2022〕153号)的相关规定,并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 关于您反映物业服务相关问题,县城管局联合属地社区每月对各小区进行考核,并要求物业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每季度对各小区物业服务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在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县城管局已要求物业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质价相符。目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可向属地社区申请,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就物业费调整、物业公司更换等事项进行协商解决,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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