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51205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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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关于在老水利局建立健身场所添置健身器材最终结果的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5/12/05 15:48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5月7日,受部分居民的委托,在书记信箱提出在老城区原水利局大院设立健身场所的建议,县重点工程局给予现场踏勘、如符合条件、尽快安排设计、报批建设的答复意见,且也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大院场地已进行了硬化,我们急切想知道健身器材何时能安装,以便老城区居民尽早有个锻炼的场所。
感谢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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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金寨县文旅体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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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5/12/18 09:04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你在书记信箱的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金寨体育事业的关心。关于您提到的在老水利局建立健身场所添置健身器材最终结果的咨询现将回复如下: 经与县重点工程处及属地社区联合开展现场踏勘后确认,原水利局大院场地不符合健身器材安装条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金寨县文体广场相关功能,添置健身器材。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金寨县体育和全民健身推广中心:0564-7356197。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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