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0109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金寨县学校课后延时费
来信时间: 2026/01/09 10:02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关于这个课后延时费国家不是明文规定从2025年9月1日起禁止收取课后延时费用,难道国家出的这个规定是假的?而且正常服务费都在360之间,怎么现在收400?不用回电,直接回复。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办理时间: 2026/01/15 10:2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为解决学生家长接送难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本学期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课后服务。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照不高于2元/课时·生标准(不得超过400元/学期·生)收取课后服务费;参加“个性化课程”的学生,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不超过3元/课时·生(不含耗材费,不得超过600元/学期·生)标准缴纳,由学校与第三方据实结算。既参加“托管服务”又参加“个性化课程”服务的,按“个性化课程”服务收费,不得重复收费。我们已要求各相关学校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及收费公示,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0564-706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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