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 信件编号: | 20260115001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咨询东城书院地下车位 |
| 来信时间: | 2026/01/15 10:00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于2024年在东城书院购买的商品住房。购买时,销售说是人车分流小区,是示范小区,高档小区,地面上车位特别少,车子都停地下车库。至于地下车库收费问题,则根据金寨大环境来,其他小区不收,他们也不收。现在物业发通知1月19号之后业主需要买租车库,不然不给进车库。而且租赁定价为60元/月/位,还不含服务费,如果租赁加服务费,一年就要将近1000块钱。这对于我们举家之力贷款买房的业主来说实在是太高了。希望政府能帮忙协调,为百姓解忧。
另外我还想咨询一下,东城书院的地下人防车位建设成本是否已经计入楼盘开发成本?人防车位的使用管理收益权是否归全体业主所有?
麻烦直接回复,不要电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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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发改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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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6/01/22 08:37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人防车位建设成本是否计入楼盘开发成本的问题,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5〕84号)规定:“商品住房销售备案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自行确定。各地不得通过成本审核、价格认证等方式干预房地产价格。”建议您向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县住建局(电话:0564-7359232)或价格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电话:0564-7062925)咨询、反映。针对人防车位的使用管理权益问题,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20年9月29 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并由投资者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同时,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小区人防车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可以通过出租、收取停车费等形式方便业主停车。因此,为加强人防车位日常维护管理,可以通过租赁的形式来收取租金。振宏东城书院人防工程系金寨振宏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2024年竣工并通过验收,属于商业投资性住宅小区,其人防车位租金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开发商(物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至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请您咨询县城管局,电话:0564-27160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发改委国动办,电话:0564-7359235。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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