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6011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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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来信标题: | 投诉明发城市之光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费用却未缴纳到指的有关部门 |
| 来信时间: | 2026/01/16 13:21 |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21年在城市之光购买一套房产,于2024年2月26日交房拿钥匙,交房拿钥匙时候开发商要求交一笔33893元费用代交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费用,至今2年过去了这笔维修基金费用明发城市之光开发商一直没有帮交给有关部门,一直在开发商那里。找到当时交费一楼开发商办公室人去楼空,找到二楼办公室无人,打了几个电话都说不归他们管说明发账户冻结。这不是欺负老百姓吗?收了维修基金钱钱两年没有帮交给有关部门,现在也找不到人解决问题。无处喊冤。望政府帮解决问题。要求退还维修基金费用对方说退不了,忘政府帮忙解决退还我维修基金费用我自己去有关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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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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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6/01/19 09:21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反映城市之光开发企业未提供维修资金票据的问题,县城管局已与开发企业财务人员对接了解,该企业银行账户目前已被法院冻结,暂无法完成相关资金划转手续,待账户解冻后将立即办理并为业主提供相关票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