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0117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收费问题
来信时间: 2026/01/17 09:39
来信内容:
今天在老县医院慢性病药房买药调换药时,药房工作人员说需要医生改,我到梅山镇卫生院找医生更改时收取我11元费用,请问这费用合理吗?在县医院看病只收挂号费呀!我认为改下药名收取这费用是不合理的!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办理时间: 2026/01/26 08:40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医院收费问题,金寨县卫健委答复如下:据了解您于1月17日在慢性病药房(县医院老院区)购买慢性病药物,因您所购药物在本人慢性病系统治疗方案中无此药,需要临床医生为您提供治疗方案调整,梅山镇卫生院门诊医生予以处理。根据六安市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目录中“一般诊疗费”11元,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治疗方案调整)。门诊医师为你提供药物治疗方案修改服务,故按照以上收费标准收取11元的“一般诊疗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64-735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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