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011900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中国移动营业厅未经用户同意私自用身份证为陌生人办理宽带长达2年之久
来信时间: 2026/01/19 15:49
来信内容:
尊敬的书记: 您好! 我祖父今年81岁,系普通老年电信用户。2024年1月17日,金寨县梅山镇凤凰城金联授权代理店以“免费赠送新手机”为诱饵,电话联系祖父办理业务。在祖父年事已高、对电信业务不熟悉的情况下,该通讯店未明确告知需绑定宽带业务,未核实祖父真实办理意愿,更未让祖父亲笔签名确认,擅自以祖父名义向中国移动申请办理宽带业务(上网账号:NN006626969],并提供给陌生人使用,装机地址为梅山镇江天路书香文苑小区,具体楼号不详。 自业务办理至今,该宽带从未由祖父使用,配套的光猫、路由器也一直由陌生人占有使用,但运营商每月从祖父手机号套餐中扣除宽带费,直接造成老人财产损失。 我发现问题后,多次联系移动营业厅申请销户,却被以“必须归还光猫、路由器”为由拒绝,但宽带非本人使用,导致销户事宜一直搁置。直到2026年1月17日我声明要报警和严厉的措辞下,他们配合联系冒用宽带号主归还光猫、路由器,才完成了销号。 涉事通讯店以赠手机为幌子欺诈老年人、冒用身份办理业务,运营商未尽审核义务、违规扣费且设置销户障碍,这种行为违反《电信条例》实名制要求,如该户利用非本人宽带浏览境外网站、干非法勾当,非常不利于公安机关追责,同时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当前老年人成为电信欺诈高发群体,此类违规行为若不整治,将损害更多老年群体利益。 为此,特向您提出以下诉求,盼协调解决: 1.运营商直接全额退还(而不是补偿)已扣除的宽带费用,并提供一定经济补偿,涉事通讯店长(即使店面倒闭)也要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3.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对涉事通讯店的欺诈行为、运营商审核失职行为依法查处,规范辖区电信代理业务秩序。 4.督促涉事通讯店向祖父道歉,杜绝此类欺老坑老行为再次发生。 为佐证事实,我已留存祖父身份证复印件、套餐账单、宽带办理记录、宽带实际使用地址等完整证据,可随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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