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 信件编号: | 2026022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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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生育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6/02/28 03:11 |
| 来信内容: |
听说金寨女教师生育只能在县内生育才能领取生育津贴或者工资,请问是这样的嘛。在六安,或者合肥生育了。有生育地区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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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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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6/03/03 08:28 |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您咨询的生育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地点对于工资领取无影响。根据规定,参保职工在市域内二级以上免费生育定点机构分娩,均可享受免费生育医疗服务,个人不承担生育医疗费(要求提供特需服务的除外),在六安市外异地生育实行定额补助,顺产1600元,剖宫产3200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1556。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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