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 信件编号: | 20260324005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咨询慢性病办理及用药 |
| 来信时间: | 2026/03/24 15:21 |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家人安徽萧县户籍,居民医保年初已于萧县缴纳,之前因为确诊强直,在当地人民医院办理了慢性病本(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可查到门诊慢性病资格)并一直定期注射益赛普。现在准备从萧县来金寨长期生活,她的慢性病本要不要重新办理、如何办理,怎么样能享受到拿药的慢性病医疗政策?之前电话咨询过金寨县医保局、县人民医院,说法不一,至今没搞明白。麻烦相关单位给个确切的说法,能不能享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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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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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6/03/26 10:12 |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您咨询的慢性病办理及用药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57 号)文件精神,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实行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您在萧县办理的慢性病资格全省通用,无需在金寨重新办证。若要在金寨县长期居住,并享受医保报销,您需咨询萧县医保部门,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1556。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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