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金寨县2026年度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决策公开性、透明度,提高我县退役军人工作质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草拟了《金寨县2026年度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
二、征集方式
1、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2、电子信件,发送至邮箱(1451805048@qq.com);
3、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桂花苑南区南门一楼,邮编: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2026年度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1451805048@qq.com;
4、联系人:夏伦梅 联系电话:0564-2716801。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30日
金寨县2026年度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1.适应性培训对象。当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职业技能培训对象。我县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目标任务
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非复学退役士兵原则上全员参与适应性培训,培训合格率10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年度参训人数不低于当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的60%,参训人员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获取率达到90%以上。
三、培训项目
1.适应性培训。面向当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即退即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线上培训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培训中心“再起航-在线学习”平台,由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跟踪指导退役士兵完成在线学习课程,线下培训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安徽金寨技师学院负责集中组织研学。年度适应性培训原则上在退役士兵报到一个月内完成。
2.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就业导向,适应市场需要,设置技能培训专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报名,自选专业,免费培训。选择的承训机构在本县的,填写《金寨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选择的承训机构属六安市但不在本县的,填写《六安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选择的承训机构在安徽省范围内非六安市的,填写《安徽省退役军人异地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选择的承训机构在长三角地区非安徽省的,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退役士兵参训须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所选择的承训机构须在安徽省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内。
四、补助政策
统筹中央技能培训经费和地方就业补助资金用于保障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培训期间未统一安排食宿的学员,享受生活补助,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的学员,不予发放生活补助。具体为:汽车驾驶类技能培训项目,食宿由学员自理,培训费据实报销,生活补助费1000元/人,学费及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5900元/人;县级在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集中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食宿包干,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标准直接结算培训费用;省、市集中组织的其他类异地培训项目或退役士兵自主报名参加的其他类异地培训项目,食宿包干,按照承训机构收费标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结算培训费用或由参训学员垫付费用后履行报销手续,最高不超过5900元/人。剩余经费统筹用于保障年度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宣传动员、政策把握、组织保障到位,确保每一位退役士兵知晓教育培训政策,参训退役士兵符合资格条件,年度培训任务高质量完成。
附件:1.金寨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2.六安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3.安徽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附件1
金寨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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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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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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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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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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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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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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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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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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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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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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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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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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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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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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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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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本人承诺 |
我申请参加 (培训机构) (培训专业)的技能培训,已知悉可报销补助政策和标准,学习期间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或未达到安置地培训要求的,已产生的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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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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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是否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黄页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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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是否在县级退役军人 事务部门发布黄页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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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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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核准意见 |
经我局电话与 (培训机构) (联系人姓名)联系并核实,同意 同志参加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 (培训项目)。培训结业后,由培训机构将该表及相关技能培训等级证书(合格证书)材料(复印件)盖章后,寄送到我局备案。 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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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培训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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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评价 |
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校参加 (培训项目)技能培训,完成学习任务,考核合格,获得 技能等级证书(合格证书)。此表(可复印)由培训机构盖章后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培训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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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为退役军人申请参加安置地范围内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培训项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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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培训申请时交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另外两份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后交培训机构入学籍档案,培训合格后,培训机构留档一份,另外一份由培训机构盖章后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档。
附件2
六安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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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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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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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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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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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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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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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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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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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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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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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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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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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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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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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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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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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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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本人承诺 |
我申请参加 (培训机构) (培训专业)的技能培训,已知悉可报销补助政策和标准,学习期间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或未达到安置地培训要求的,已产生的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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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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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是否在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黄页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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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是否在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黄页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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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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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核准意见 |
经我局电话与 (培训机构) (联系人姓名)联系并核实,同意 同志参加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 (培训项目)。培训结业后,由培训机构将该表及相关技能培训等级证书(合格证书)材料(复印件)盖章后,寄送到我局备案。 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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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培训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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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评价 |
县(市、区)的 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校参加 (培训项目)技能培训,完成学习任务,考核合格,获得 技能等级证书(合格证书)。此表(可复印)由培训机构盖章后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培训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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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为退役军人申请参加非安置地但在六安市范围内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培训项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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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异地培训申请时交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另外两份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后交培训机构入学籍档案,培训合格后,培训机构留档一份,另外一份由培训机构盖章后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档。
附件3
安徽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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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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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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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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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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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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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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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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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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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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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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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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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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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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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本人承诺 |
我申请参加 (培训机构) (培训专业)的技能培训,已知悉可报销补助政策和标准,学习期间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或未达到安置地培训要求的,已产生的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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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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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是否在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黄页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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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是否在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黄页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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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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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核准意见 |
经我局电话与 (培训机构) (联系人姓名)联系并核实,同意 同志参加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 (培训项目)。培训结业后,由培训机构将该表及相关技能培训等级证书(合格证书)材料(复印件)盖章后,寄送到我局备案。 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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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培训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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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评价 |
县(市、区)的 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校参加 (培训项目)技能培训,完成学习任务,考核合格,获得 技能等级证书(合格证书)。此表(可复印)由培训机构盖章后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培训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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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为退役军人申请参加非安置地但在安徽省范围内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培训项目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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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异地培训申请时交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另外两份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后交培训机构入学籍档案,培训合格后,培训机构留档一份,另外一份由培训机构盖章后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档。
附件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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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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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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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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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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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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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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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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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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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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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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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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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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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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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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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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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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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业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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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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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本人承诺 |
我申请参加 (培训机构) (培训专业)的技能培训,已知悉可报销补助政策和标准,学习期间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或未达到安置地培训要求的,已产生的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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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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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是否在三省一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黄页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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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是否在三省一市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发布黄页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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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 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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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准意见 |
经我局电话与 (培训机构) (联系人姓名)联系并核实,同意 同志参加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 (培训项目)。培训结业后,由培训机构将该表及相关技能培训等级证书(合格证书)材料(复印件)盖章后,寄送到我局备案。 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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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培训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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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评价 |
省(市) 县(区)的 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校参加 (培训项目)技能培训,完成学习任务,考核合格,获得 技能等级证书(合格证书)。此表(可复印)由培训机构盖章后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培训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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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异地培训申请时交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另外两份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后交培训机构入学籍档案,培训合格后,培训机构留档一份,另外一份由培训机构盖章后邮寄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档
《金寨县 2026 年度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度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金寨实际,草拟了《金寨县2026年度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是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就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退役军人退役后面临职业转型、技能适配等诸多问题,对专业化、系统化的教育培训需求愈发迫切。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关于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培训的目标、对象和实施标准。金寨县作为革命老区,退役军人数量较多,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解决其就业创业中的实际困难,结合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本《实施方案》严格依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考周边县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进经验,立足金寨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情况和就业市场需求制定,确保政策的合规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起草过程
1.调研摸底阶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专人开展专项调研,梳理我县近年退役军人退役情况、就业创业现状及培训需求,摸排县内及周边优质承训机构资源,调研市场急需的技能培训专业,为《实施方案》起草奠定现实基础。
2.草案草拟阶段:结合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和调研结果,借鉴先进地区工作做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草拟《实施方案》初稿,明确培训对象、目标任务、培训项目、补助政策等核心内容,同步设计配套的各类培训申请表。
3.内部研讨阶段:组织局内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多次研讨,对《实施方案》初稿的条款内容、流程设计、补助标准等进行反复推敲和修改完善,确保内容详实、逻辑清晰、流程规范。
4.征求意见准备阶段:完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定稿后,制定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明确征集时间、方式和联系人,确保社会各界和广大退役军人能够便捷、高效地提出意见建议,目前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即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培训对象、目标任务、培训项目、补助政策、相关要求五个部分,并配套4类培训申请表,核心内容如下:
1.明确培训对象:适应性培训面向当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面向我县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精准划定培训范围。
2.规范培训项目:适应性培训实施“即退即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再起航-在线学习”平台,线下由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集中组织研学,要求退役士兵报到一个月内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就业导向,退役军人可自愿报名、自选专业、免费培训,根据承训机构所在地不同,需填写对应申请表,且承训机构须在安徽省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内。
3.制定补助政策:统筹中央技能培训经费和地方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培训工作,按培训类型制定差异化补助标准,未统一安排食宿的学员享受生活补助,汽车驾驶类培训生活补助费1000元/人,学费及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5900元/人,异地培训等其他类型最高补助同样不超5900元/人,剩余经费统筹用于适应性培训。
4.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乡镇建立健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台账,做好宣传动员、政策把握和组织保障工作,确保退役军人知晓政策、参训人员符合资格、年度培训任务高质量完成。
5.配套申请表单:根据承训机构所在地分为金寨县内、六安市内非金寨、安徽省内非六安、长三角地区非安徽四类,分别设计对应的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明确申请表填写、审核、备案流程和一式三份的使用规范,确保培训申请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目标
1.适应性培训: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非复学退役士兵原则上全员参与,实现培训合格率100%,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都能完成适应性培训,快速适应地方社会和就业环境。
2.职业技能培训:年度参训人数不低于当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的60%,参训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获取率达到90%以上,通过技能培训切实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让其具备进入就业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助力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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