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60407005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关于产假遇法定节假日延长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6/04/07 16:06 |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根据安徽省金寨县产假98+60天,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的规定。请问是后60天遇法定节假日延长,还是产假前98天和后60天遇法定节假日都延长?
|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卫健委 | ||||||||||
|---|---|---|---|---|---|---|---|---|---|---|---|
| 办理时间: | 2026/04/09 08:25 |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咨询产假遇法定节假日延长的问题,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如下: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规定,安徽省产假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延长60天,共计158天(不分前98天和后60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64-7359362。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