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05050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关于反映承包山林松木遭他人私自盗伐的诉求
来信时间: 2026/05/05 00:13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林业局领导: 您好! 我是槐树湾乡兴田村查坪组居民,常年在外务工,母亲随我生活。今年5月母亲返乡,发现我家承包山林内多棵松树被他人私自砍伐,具体数量需林业部门现场勘定核查。我对此深感痛心,对现有处理方式不认可,特向县长信箱反映,恳请公正处理。 上世纪 90 年代,家乡因乱砍滥伐、靠卖树度日,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植被稀疏的景象至今难忘。二十多年来,在政府和村民共同努力下,通过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才恢复如今的绿水青山。此次松木被盗伐,多年守护的成果再次被毁,都这个年代了还有人在偷盗树木,令人不解、愤慨与惋惜。 2026年5月4日我已报警,派出所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当日到场处置。但我对处理结果存在两点异议,无法接受: 一是私自砍伐严重侵犯合法承包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方权益受法律保护。此次砍伐未征得我家同意,无采伐许可证,属擅自盗伐,违法侵权。 二是毁林行为破坏生态平衡。根据《森林法》,禁止毁坏林木林地。此次砍伐原生松树,无审批手续,无视生态保护,破坏植被与生态平衡,若有合法手续请出示。 事后母亲告知,村委工作人员提出800元补偿,我不认可,我又不是缺那800块钱。这种处理方式是对盗伐毁林行为的纵容,若侵权毁林都能以小额补偿了结,法律规定将形同虚设,农户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恳请林业部门勘验核查,依法查处盗伐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护合法承包权益,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槐树湾乡
办理时间: 2026/05/11 08:25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承包山林松木遭他人私自盗伐”问题,槐树湾乡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针对该问题,槐树湾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派出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您反映的松木盗伐地块为“2025年油茶低产林改造图斑”,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对山场边界认识不清、操作不当,在未征求您户同意的情况下,对该片林地油茶进行抚育,擅自将松林砍伐。目前已对林地现场进行初步勘验,固定相关证据,将案件线索移交至县林业局进一步调查处理。我们会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向您反馈。

如有疑问,请联系槐树湾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27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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