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05310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持证残疾人口腔诊所合法备案为何被拒
来信时间: 2026/05/31 12:11
来信内容:
本人拟依法设立口腔诊所(个体医疗机构)属小微民营医疗主体。在向县卫健委申请备案过程中,窗口拒收材料,不出具收件回执和一次性告知书,在本人拨打了12345热线以后,以’已有几家口腔‘为由实质拒绝,违反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皖卫传【2023】51号明确的诊所备案制和’取消数量限制‘要求,构成对民营小微市场主体的变相准入壁垒,请按营商环境专项诊治要求督办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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