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 信件编号: | 20260531001 |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来信标题: | 持证残疾人口腔诊所合法备案为何被拒 |
| 来信时间: | 2026/05/31 12:11 |
| 来信内容: |
本人拟依法设立口腔诊所(个体医疗机构)属小微民营医疗主体。在向县卫健委申请备案过程中,窗口拒收材料,不出具收件回执和一次性告知书,在本人拨打了12345热线以后,以’已有几家口腔‘为由实质拒绝,违反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皖卫传【2023】51号明确的诊所备案制和’取消数量限制‘要求,构成对民营小微市场主体的变相准入壁垒,请按营商环境专项诊治要求督办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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