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 信件编号: | 20260603002 |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来信标题: | 房屋漏水 |
| 来信时间: | 2026/06/03 10:02 |
| 来信内容: |
本人系水岸春天小区D栋1001室业主,自2024年起,本人房屋出现屋顶漏水问题。漏水情况持续发生,雨天渗漏尤为严重,且随着时间推移,漏水范围不断扩大,故障问题持续加重。
漏水已造成房屋多处受损,具体情况如下:室内墙面大面积受潮、起皮、发霉、脱落;天花板渗水滴水,墙体乳胶漆大面积损毁;严重影响房屋正常居住使用,同时造成本人一定的经济损失。
发现漏水问题后,本人第多次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报修、反馈问题。本人多次催促工作人员上门排查漏水原因、开展维修整改,但对方始终拖延处理、推诿责任,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维修、堵漏、防水整改措施,导致房屋漏水问题长期无法解决。
截至目前,漏水问题已持续1年多,受损区域持续扩大,居住环境脏乱潮湿,不仅严重影响本人及家人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房屋资产价值也受到严重损耗。物业未尽到房屋公共设施维护、质保维修、物业服务的基本责任,存在严重履职不作为、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基于以上事实,现正式向贵部门投诉,提出以下合理诉求:
1. 限时排查维修:要求被投诉方在收到本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业维修人员上门,全面排查房屋漏水根源问题,制定完整维修方案,彻底做好防水修补、堵漏整改工作,一次性根治漏水问题。
2. 修复受损区域:要求被投诉方对本次漏水造成的墙面、天花板、地板、家具等所有受损区域,进行免费翻新、修复、更换,恢复房屋原有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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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答复单位: | 金寨县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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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2026/06/10 08:30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6月6日和6月8日,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前往您户核查房屋漏水情况,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未能入户勘查实际情况。随后现场检查该楼栋雨水管网、楼顶天沟排水设施,均排水正常。经走访同单元1002A、1102A住户,两户均存在渗水现象,初步判定漏水原因为楼栋外墙开裂。下一步,若是确定外墙漏水导致,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公共部位漏水进行维修。 关于要求赔偿事宜,根据相关规定,雨水管网、楼顶天沟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护,若经核实确定您户漏水系物业日常维护不到位造成,建议业主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后期如需县城管局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可拨打电话0564-5188388,县城管局将安排人员及时到您户查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登录,请刷新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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