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0713009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金寨妇幼保健院二次收费问题
来信时间: 2026/07/13 20:31
来信内容:
我要投诉金寨妇幼保健院二次收费,本人家中婴儿在妇幼保健院做雾化收费12元,雾化药是在妇幼保健院开的,现在做雾化还要另外收取12元的机器使用费。反之住院的患者不需要另外收取费用,同样是治病,难道治病也有消费多与少之分吗?
回复内容
答复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办理时间: 2026/07/21 08:24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金寨妇幼保健院二次收费问题,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如下:经查,您于7月13日19时左右自带雾化药品前往金寨县妇幼保健院儿科,要求医护人员为患儿做雾化治疗。当晚值班医生在了解病情后,给予患儿雾化吸入治疗,并按医疗收费标准,只收取了雾化吸入治疗费用12元,免除了您的挂号费。经了解,住院患者如需雾化治疗也需正常收取雾化治疗费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564-735692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