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 信件编号: | 20260914003 |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来信标题: | 关于华强文旅商业街莲花山路与红石路之间个别餐饮商户占道经营问题的反映信 |
| 来信时间: | 2026/09/14 11:36 |
| 来信内容: |
华强文旅商业街莲花山路与红石路之间个别餐饮商户长期将桌椅、货架、盆栽、车辆等物品摆放在店外,甚至将餐桌、厨具、食材、杂物露天堆放,侵占商业街内的人行道。商户只是购买或者租用门面房,门面房门口的人行道也属于商户私人区域吗?商业街内部路段本身较为狭窄,部分商户将经营区域扩展至人行道后,行人无法通行,被迫在机动车道行走,与车辆混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各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上述餐饮商户长期占用公共区域经营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公众的通行权和公共空间使用权,应当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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