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092400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反映古井红郡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充电虚标、效能不足问题
来信时间: 2026/09/24 08:50
来信内容:
本人系金寨县古井红郡小区居民,现向您反映小区楼下非机动车充电桩更换运营服务商后存在充电虚标、服务不达标的民生问题。 小区原有非机动车充电桩运行正常,此前电动自行车充电,1 元左右即可将电池充满,最高不超过 2 元,收费合理、充电稳定,切实满足居民日常出行需求。近期小区充电桩更换新运营商后,设备出现明显异常:无论充值 1 元还是 2 元,电动车仅能充进 3 格电量,无法完成满充,存在电量虚充、计价与实际充电量严重不符的情况,群众充电成本大幅增加,给小区广大居民日常通勤带来不便。 该充电桩属于小区便民配套设施,更换运营商后未能保障充电服务质量,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恳请相关主管部门实地核查该小区充电桩设备运行状态、计量收费情况,督促运营商排查设备故障,校准充电计量,恢复正常充电效能,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小区居民正常使用便民充电设施。 盼予以协调处理,谢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