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20261009005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响亮24小时自助洗车 县政府洗车机
来信时间: 2026/10/09 16:06
来信内容:
10月27日 本人在该商家自助洗车设备充值50元,洗车消费6元多,剩余余额43.66元。现申请退还卡内剩余预付款。商家单方面告知退款需要扣除20%手续费,并且要求等待30天才可退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商家单方面设置退费高额手续费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属于霸王条款,该条款无效。商家无任何实际损失,无权扣除手续费,也无权自行设置30天退款期限。 请求:1. 调解,全额退还剩余43.66元,不扣除任何手续费;2. 举报该商家使用违格式条款,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责令商家整改预付卡退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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