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已告知您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度政府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困难职工、低保对象、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妇、农村双女绝育户夫妇、重度残疾人及监测人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2125。(已与来电人电话联系,来电人表示满意)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