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已办理异地医保就医备案后,账户能够正常使用

发表时间:2023-09-07 16:15 来源:书记信箱
本人医保缴纳所在地是南京市,近期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在老家就医,因此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了就医地为六安市的异地就医备案,但在金寨县妇幼保健院使用时,窗口人员告知只能使用缴纳地在本地的医保,但同一天在县医院可以正常使用,出事相关证明后,又被告知系统问题无法使用。如果无法结算,除了无法进行卡内余额缴费外,同时影响商保报销(公司统一购买的商业保险,报销要求是使用医保卡结算)。 建议尽快更新系统,方便人民群众便捷使用医保~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妇幼保健院为医保定点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目前还未与异地开展联网结算业务。

如您办理商业保险需要,我单位可联系妇幼保健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与您联系,将以上情况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522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23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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