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的几个不懂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3-09-07 16:23 来源:书记信箱
领导您好! 我有几个不懂的问题想请问您。 一是,公租房可以出售吗?我看到政府信息公示里好像是有出售信息。如果可以出售,在哪购买? 二是,如果公租房可以出售,购房人可以再次把房子出租出去吗?如果可以出租出去,对租金有限制吗? 第三个问题是具体的问题。金润广场8号楼和9号楼是全部是公租房还是只有几个楼层是公租房?我发现有人以私人形式出租这两栋楼的房子,价格和商品房的租金都差不多!索要房产证明也没有。 如果有幸,您看到这封信,非常感谢和期待您的回复!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共出售公租房56套,出售情况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目前暂无出售计划。
   2、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2018〕6号文件规定:购买的公租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自行转让承购住房;购买公租房满5年并取得全部产权,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交易。
   3、我公司拥有金润广场部分楼层产权,8号楼5/6/13/14/15层,9号楼5-8层,10-14层,共计350套,其余房屋产权非我公司所有。金润广场房屋不属于政府公租房序列,是市场化运营的公房,租金为15元/㎡/月。
    已与您本人电话联系,并解释相关政策。感谢您对公租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564-735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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