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医保政策,脱贫攻坚政策已经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种保障,以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无低保、五保、监测人口等特殊身份的人群与普通参保居民医保政策享受待遇一致。
经电话与您联系,您询问有关异地就医备案相关事宜,并告知我们您父亲在合肥市有6个月以上务工证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03号)规定: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您可通过金寨医保微信公众号、皖事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自助备案,如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点击“六安市”,点击“异地就医”里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按提示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
如您父亲需申请低保,请与民政部门联系,具体可咨询民政局电话:0564-70623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金寨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564-7060039。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