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修缮保护

发表时间:2024-04-12 16:47 来源:书记信箱
领导,您好!我县有老屋修缮保护政策么?(槐树湾乡 板堰村)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现场调查了解:1、您户反映的老屋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不享受相关政策。2、我县现有的农村危房改造需符合以下条件:①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基于全国农民居住房的实际,由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农民自筹为主的,C级、D级危房改造工程。②目的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③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为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6类重点人群。3、您户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范围,您修缮加固房屋无危房改造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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