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本轮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户口已迁出,可以继承父母承包经营的林地和耕地,下一轮土地承包时,村集体经济组织会集体研究并征求你户意见。子女户籍迁出,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无土地使用权。户口迁移问题较为复杂,请咨询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564-706758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你若还有不明白的问题,请拨打电话0564-7356044进行咨询。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