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本人在万树状元府购置自有车位一处,自今年9月开始一直申请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说需要开发商对电容、消防进行改造升级,开发商说现在小区交给物业公司在管理,已售房屋应由物业公司处理相关事宜,再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开具了允许安装的证明,但要上报社区,社区又说现在要上报专班,要等县里开会讨论,即使上报也是会搁置,供电局也不会来装电表。我就想问问这样踢皮球,到底谁来安排解决这个问题。
答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咨询状元府地下车库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问题,根据我县城市小区综合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小区管理办〔2024〕4号)文件规定,个人在小区新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拥有产权车位或长租车位,且消防和充电桩需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您可提供车位产权证明向属地社区递交申请,由县城区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监管部门,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对地下车库消防安全和人防工程、供电相关要求共同把关,现场勘查,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同意安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