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当前执行高校毕业生人才补贴主要有以下政策:
1、根据《关于印发<金寨县招才引智政策十五条>的通知》(金人才组〔2025〕1号)文件,在县内企业就业创业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下同),在金寨城市规划区内购置首套商品房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给予18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年度兑现(补贴期限5年,首次补贴60%,其余按年度10%发放),所购房屋5年内不得交易。
2、根据《中共六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六安市关于加快打造区域性人才发展和创新高地的行动方案>的通知》(六人才〔2023〕5号)文件:对引进的D 类人才,在六安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在我市租住商品房的,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按照 3000元/月,发放生活补贴。以上各项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以上政策同一人才同一类政策就高享受,不叠加享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7891。
金寨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