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户籍业务办理标准,农村集体土地的户口迁移需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符合以上三种条件之一即可办理。
如若您先生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将户口转到县城落户,请携带您先生名下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有孩子户口需一起迁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前往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64-706758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公安局南溪派出所邵警官,电话:0564-772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