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领导,你好!
我是本县居民,目前居住的房屋是父辈90年代建的砖木结构房子,房子老化严重墙体有裂缝,现想在原址翻建。
想咨询一下,我县目前对于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什么政策?谢谢!(燕子河镇大峡谷村朱湾组)
答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自建房屋建设和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2023〕5号)文件要求,符合一户一宅资格条件的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或翻建的应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相关申请要件。我镇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并宣传解释政策。
如您对所反映的问题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燕子河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751513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