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六政办秘〔2024〕17号)文件规定,持有六安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农村721元/人/月、城镇756元/人/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2385。